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恕我直言,“忠臣孝子”这四个字,通常是古代皇帝送给死者的。

来源: 品牌53货源网投稿 时间:1970-01-01 08:00手机版

这两天我注意到老阿“忠臣孝子的命比奸夫的命更贵”的观点在国内很流行,甚至观察者网也开始转发老阿的观点。

A监狱的说法是,武松杀了嫂子后,朝廷判处武松流放,而不是一命换一命。这体现了传统道德对忠诚的倾斜。由此,他衍生出另一个观点:如果法律强行将缉毒警察和毒贩的生命等同起来,必然会导致道德的滑坡。

这句话其实是罗翔和罗翔之间的一句台词。因为罗翔曾经说过:缉毒警察的生命和毒贩的生命应该是等价的。 A监狱显然不同意罗翔的说法。

说实话,完整看完老A的这段话,我感觉这个人有时候无语的时候真的很想笑。这里先抛开他之前编的都市传说,不管“忠臣孝子的命比奸夫的命贵”的逻辑是否站得住脚。就老A给我举的例子来说,似乎不是特别合适。

为什么这么说?因为武松“杀嫂子”事件只是《水浒传》小说中的情节,并非真实的历史事件。真实的历史上,确实有武松这样的人,他也确实杀人,但他杀的不是他的嫂子,而是当时的杭州太守蔡赟。原因是蔡骏担任杭州太守时,专横跋扈,强奸妇女。武松看不下去了,就在蔡府前刺杀了蔡云。后来武松也被当时的朝廷逮捕,死在狱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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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在真实的历史中,并不存在“朝廷认为武松是忠臣孝子,所以他杀了嫂子之后,朝廷只是因为他品德高尚而将他流放”的说法。当然,有一点我认为是不可否认的:真实历史上的武松确实是一个品德非常高尚的人。他看到无良官员选择为人民消除伤害。

如果按照老A的逻辑:武松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,太守蔡赟是一个作恶多端、品德低下的官员。行事正义的武松的生命肯定比太守的生命更有价值,所以武松不应该被判处死刑。但你看,在真实的历史中,武松是否因为品德高尚而逃脱了当时朝廷的法律制裁呢?看来不是。

此外,我们假设真实的历史就是《水浒传》所说的。 ——确实有“武松为大哥报仇,杀了嫂子”的事件。但事实上,如果你读过《水浒传》,你会发现书中朝廷对武松的定义似乎并不是“忠臣孝子”,而是一个问题要素,一个社会不稳定因素。尤其是后来武松上梁山,被定为叛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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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老阿以“当时朝廷认为武松是忠臣孝子,故不用武松偿命”来论证“忠臣孝子的性命,比奸夫的性命更有价值”。这似乎在逻辑上不成立。

那为什么小说中的武松杀了嫂子后不用付出生命的代价呢?因为小说中,武松杀人前,邀请邻居作证,并记录了王婆和潘金莲的供述。而且,杀人之后,武松并没有畏罪潜逃,而是主动向县衙投案自首。按照当时的法律,自首可以减刑,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。

其次,还有一个原因,也是武松不被判处死刑的关键。 —— 时任阳谷县令感谢武松在担任地方都主时的勤奋和努力。再加上小说中的西门庆平时霸道,所以对比之后,县令心生怜悯,故意让武松找到出路。这才指示师父改口,将“武松预谋打斗杀人”改为“打斗时误杀”。罪名一下子轻了,对武松可以从宽对待了。

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“忠臣孝子”四个字。如果你读历史书,你会发现忠臣、孝子常常指的是死人。这确实没有贬义的意思,事实就是如此。而且,历史上有很多所谓的忠臣孝子,其实并没有得到当时朝廷的认可。

最典型的就是大家都知道的——岳飞。现在说起岳飞,很多人都会说岳飞是一位为国捐躯的忠臣;而秦桧则是与岳飞同时代的奸臣,连三岁的孩子都知道。

但在真实的历史中,从岳飞被囚禁到被杀的那一刻起,在当时国家的法律和皇帝的意志看来,他不仅不是忠臣,而且还是一个叛徒。谁是当时皇帝眼中的忠臣呢?现在人人都喊秦桧要打,但他在当时的皇帝眼里却是一个忠臣。

那么如果按照A监狱的逻辑的话:宋高宗和赵构杀岳飞其实并没有错,因为岳飞在他眼里并不是一个忠臣孝子;秦桧没有做错什么,他是一个忠臣,忠臣杀奸臣就太好了。

那么岳飞最终为何成为忠臣孝子呢?说白了,无非就是治理的需要。当时的宋孝宗一心想着北伐收复失地,所以要动员全国去战斗。打仗需要下面的军民有战斗力,激发斗志,所以要树立正面榜样。

您将谁视为榜样?想来想去,我发现岳飞更合适:岳飞生前猛攻金兵,死后仍抱不平。这样的人非常适合成为榜样,所以岳飞在朝廷的操纵下成为了英雄;已经死了的秦桧成了奸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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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有一件事不能改变:皇帝永远是明智的。即使是皇帝下令处决岳飞,他当时也是明智的。

总而言之,把“忠臣孝子的命”与“奸夫的命”相比较,说忠臣孝子的命比奸夫的命更有价值,这是一种谬论。因为这个世界上,永远不可能有活着的忠臣孝子。忠臣孝子,常说死人。因为只有死去的人才会真正永远忠诚。

然后我们就按照老A的逻辑继续深入聊。老阿曰:忠臣孝子之命,比奸夫之命更贵重。如果这个逻辑成立,那么我们不得不问:现实中还有比忠臣孝子更有价值的人吗?

答案显然是肯定的。因为在忠臣孝子之上,皇帝是最高权力,只有皇帝才能定义忠臣孝子。

那么我们要问:如果忠臣孝子比奸夫的命更值钱,那么皇帝的命难道比忠臣孝子更值钱吗?难道是因为皇帝说忠臣孝子都必须死,普通百姓都必须死吗?

如果这个逻辑成立,是否意味着领导人的生命比普通人的生命更有价值?普通人为了领袖的生命而去死是正确的吗?

小说里有一个孩子,名叫有庆,是主人公徐富贵的儿子。一日,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。看来她难产了,急需输血。于是学校组织学生去医院检测血型,为县长夫人抽血。

有庆因为觉得自己跑得快,身体又好,又可以给县长夫人献血,所以特别主动,第一个上去验血。幸运的是,血型确实匹配。不幸的是,血型确实匹配。

为了抢救县长夫人,医院的医生不顾孩子的承受能力,疯狂地抽取有庆的血。尽管抽血过程中又庆脸色苍白、头晕、浑身发抖,但医生还是说:“坚持住,再抽点。”最终,有庆被抽血而死。

书上有这样的描述,我觉得非常符合老A的逻辑。医生对有庆的父亲福贵说了一句:“你只有一个儿子,而县令也只有一个妻子。”

有何寓意?言外之意就是,县长夫人的命比你儿子的命可贵多了!这就是老阿主张的:人的生命有高低之分,有的生命有价值,有的生命无价值。

说到这里,你还认同“忠臣孝子的命比奸夫的命贵”的逻辑吗?当人的生命可以分为三层、六层、九层时,除非你能永远站在最高层,否则迟早你可能会成为牺牲品之一。

这就是现代刑法和制度坚守人人平等底线的原因吗?因为如果法律不平等,那么法律就不是统治者的保护者,而是统治者的鞭子。

例如,在中国古代,“不得刑医”。什么叫“不能受罚的医生”?中国古代法律中有很多对人身体摧残的刑罚,比如断鼻、截脚等。统治者认为医生是辅佐君主的精英。如果这样惩罚他们,让医生没鼻子没腿去上班,不仅是官员的耻辱,也是皇帝的耻辱。因此,朝廷明确士大夫和百姓(老百姓)之间要有界限,于是就有了“礼不宜于百姓,刑不宜于吏”的规定。 —— 老百姓受法律管辖,受刑法威慑;贵族以礼法来治理,以道德和自律来约束。

我们再回顾一下A监狱的一句话:“忠臣孝子的生命,比奸夫的生命更有价值。”我相信凡是有一点思考能力的人听了这句话都不会觉得很有道理。因为当你接受“忠臣孝子的生命比奸夫的生命更有价值”的时候,就意味着你必须接受不平等的一切后果,包括但不限于:领导人的生命比你的生命更有价值;关键人物应首先受到保护;必要时可以牺牲普通人。

而这个理论之所以能在中国流传,甚至观察者网这样比较大的媒体都在转发,说实话,让我觉得挺毛骨悚然的。因为也许在那些高人一等的人眼里,社会的一切都应该是这样的:他们的生命在他们眼里确实比普通人更有价值,所以他们会默许这套宣传、这套叙事可以自由传播。

这也是为什么同样是老A所说的“——”的另一个说法,即中国的某一群体在国外受到“三通一联系”的保护,在国内受到质疑,甚至受到“浙宣”等一些官方媒体的批评。

很简单,这个群体里谁的孩子最多?你说,如果这批学生和随行的另一批学生被国外的外国人“三通一合”,谁会不高兴呢?

但“忠臣孝子的命比奸夫的命贵”则不同:忠臣孝子的定义是在权力手中,而权力本身又高于忠臣孝子。权力实际上是这个理论的最大受益者,自然要广泛宣传,让这个理论深入人心。

至于那些明明是普通人却认为老A的理论好、社会就应该这样运行的——,那我只想说:你们确实很可怜。我知道你心里一定会想,这一生辛勤劳作、支持这个、那个的人绝对是“忠臣孝子”的典范,所以你觉得给这些人增加份量对你是有好处的。

但你们却忘记了:在绝对的权力面前,定义自己是忠臣还是奸夫的权利并不在你们自己手中。岳飞、秦桧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
今天你支持杀掉“坏人”,明天权力就可以指着你说:我觉得你也是坏人,应该杀掉你。